2008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观众入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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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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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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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历史展会资料 · 2008-05-16 至 2008-05-19 · 深圳 · 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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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基本信息

日期
2008-05-16 至 2008-05-19
城市或地区
深圳
详细地址
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行业
文化教育
主办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
举办周期
一年一届
展览面积
105,000 ㎡
公开来源
1 个
页面更新

页面根据公开来源整理;展期、地点、开放时间、入场与报名规则请以主办方最新公告为准。

展会介绍

中国(深圳)“文博会”——文化产业的“广交会” 在此之前已成功举办了3届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是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文化产业盛会,也是国内唯一获得UFI国际认证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第四届文博会设展位4,500个,主会场面积达10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将继续秉承“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展思路,围绕“拉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推动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的核心,进一步深化文博会的特色与定位,致力于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广交会”。 演艺产业馆: 文博会的第二大支柱展馆 第三届深圳文博会“国际演艺馆”(5号馆)5,000m2,设200个标准展位。 第四届深圳文博会“演艺产业馆”(2号馆)15,000m2,设655个标准展位,是本届文博会的第二大展馆。 “演艺产业馆”是在前两届的“国际演艺馆”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新增了“各类影视、音像娱乐制品出版或发行机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演艺娱乐传媒机构作为参展内容,并加入了“演艺娱乐及传媒专业器材、设备”,使演艺产业的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更规范。让演艺产业的软硬件结合,从而带动产业链的互动。 演艺产业展:演艺传媒机构的最佳展示和交易平台 本届文博会的“演艺产业展”将通过文博会搭建的平台,用“以演带商”和“以演带销”方式吸引国际知名文化企业、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采购商等参与展示和交易。在展会期间集中向业内人士介绍和推广演艺媒体、文化娱乐等行业的最新产品和技术、最具个性化的概念、最新的服务模式,促进该行业的市场繁荣,带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本届文博会期间“演艺产业馆”还将举行多场专题论坛,并广邀国内外演艺界精英和精品节目做现场展演,观众可以近距离地享受高品位的文艺演出。这些演出和活动的开展势必将演艺产业馆成为第四届文博会里最耀眼、最吸引人气的展馆。

展品与参展范围

● 演艺娱乐及传媒机构 1) 各类影视、音像娱乐制品出版、发行机构、分销企业,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及代理商、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台、电视台,播放终端制造商、文化传播公司、互联网音乐供应商、数码音乐及娱乐制作公司; 2) 各类艺术教学、培训、经纪及服务机构:演艺人才管理及培训机构、艺术院校、猎头公司、演艺经纪、模特经纪公司、服饰及化妆造型设计公司、舞美制作公司、各类演出工程项目设计运营公司及技术服务机构、文化活动策划公司、演唱会制作公司; 3) 艺术表演团体机构与场所:国内、省港澳及国际艺术表演团体、大型演出公司、剧院剧场、音乐厅、艺术中心等。 ● 演艺娱乐及传媒专业器材、设备专业舞台灯光、特效设备;显示投影设备、会议系统;舞台机械设备与系统;媒体摄录编、制作、播控设备;演艺服饰及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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